2011年司法考试刑诉考点:审判公开
发布日期:2011-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概念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
二、例外
(1)绝对不公开的案件:
①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如****案件等。
③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2)相对不公开的案件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律|教育网,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注意】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