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融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江西省司法厅、物价厅颁布的《江西省律师收费服务指导价标准(试行)》,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案件
(一)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 2000——5000元/件
2、侦查起诉阶段 2000——5000元/件
3、一审审判阶段 3000——15000元/件
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案件 3000——10000元/件
5、曾办一审而办二审案件 2000——5000元/件
(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三)办理案件复杂或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最高5倍以下,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二、代理民商事、行政案件
(一)代理民商事、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4%——6%
100001元至1000000元 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 0.1%——1%
办理案情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上述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3倍以下,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三、制作法律文书:200——1500元/件
四、计时收费标准:150——800元/时
五、担任法律顾问:6000——30000元
六、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00——10000元/件,或由代理律师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七、本标准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八、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实行胜诉收费等其他形式协商收费。收费标准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范围(不包括上述第七条所列费用)与委托人协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