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1-07-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5.房地产测绘附图;6.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办理的具体步骤是:
1.出图。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及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到测绘部门申请测绘,绘制房地产平面附图;
2.备件。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办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
3.受理。交易登记机构检查收件资料,查阅房屋档案,若符合受理条件,则受理立案,出具受理回执;
4.审核。交易登记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如资料齐全,申请人可以按受理回执标注的日期,前来办理查询和缴交税费手续;如资料不齐全,将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补齐相关资料;若不符合登记条件,将作出不予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登记决定书》;
5.缴费。申请人按相关政策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6.领证。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受理回执和缴纳税费的凭证领取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