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的“律师见证”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参与交易的三方(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彼此信息严重不对称,是交易过程不能令人放心的主要原因。比如,购房者虽然可以在购房时查验开发商的资质和证照以确保无误,但限于专业知识、时间精力、政策法规等的不足而无法充分获知合同执行的真实情况;银行受到人力、时间等的限制,在审查购房者借款资格时,所依据的只能是书面文件是否齐全,但无法确认文件的真实性。
“房屋交易律师见证”的工作是这样进行的:首先,是对开发商的审查,主要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开发项目的手续证照等,着重审查房产开发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等。还对开发商是否交清各种规费,土地及房产是否设定抵押等进行审查。然后审查购房者的身份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这是银行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律师见证的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银行对借款人资信了解的不足。最后一环就是为合同“把关”,由律师参与交易的全过程,为交易双方把关,这包括合同审查和见证、代办有关手续,以及履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