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
发布日期:2011-07-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法律知识
»
浅谈主合同存在胁迫或违反公共利益时仲裁条款独立性
»
律师的问题真的需要解决吗?——读《为了司法/正义:法律职业改革》第一章《律师业与公共利益》
»
司法考试合同法讲义: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主合同存在胁迫或违反公共利益时仲裁条款独立性问题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理解与适用
»
潍坊专业律师:主合同存在胁迫或违反公共利益时仲裁条款独立性问题
»
【最新案例】味事达告国家商评委损害公共利益
»
公共利益的法律类型化研究——规范目的标准的提出与展开
»
应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
»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