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的分类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06-29 文章来源:法律界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离岸公司可以被进行如下划分:
(一)按公司成立方式的不同,可将离岸公司分为新设离岸公司和存续离岸公司。新设离岸公司即依据离岸公司法要求,在离岸法域注入资本新注册或将资本注入离岸法域提供的空壳公司而成立的公司。存续离岸公司则是离岸公司设立的一个特例,是指已根据离岸法域之外的法律成立再经离岸法域公司登记官的批准而取得离岸公司身份的公司。
(二)按投资目的地区不同,可划分为典型离岸公司和变形离岸公司。前者投资目的地为非投资者本国也非离岸公司所在国的第三国;后者的投资目的地返回投资者本国,其目的大多在于规避法律对本国企业转投资的限制或者使其具有外国投资者身份,享受外国投资者待遇。
(三)按公司目的事业不同,可划分为离岸贸易公司、离岸投资公司、离岸控股公司、离岸金融公司、离岸咨询公司、离岸雇佣公司等。
(四)按公司设立人的不同,可划分为个人离岸公司和机构离岸公司。个人离岸公司的设立人多为高收入阶层,设立的目的多在于投资、税收或移民等方面的考虑,同时离岸公司特殊的信息披露制度也为设立人的隐私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