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考试报名材料
发布日期:2011-06-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海南省司法考试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持护照报名人员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二)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者应提交打印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A4纸)。(法.律教育网整理)
(五)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版的人口信息查询表)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六)非本省户籍的报名人员要提供由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复审合格后,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A4纸),如不能打印准考证副证必须向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前预约打印,并自行到司法厅二楼203室领取准考证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