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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
发布日期:2011-0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天津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费:220元

  天津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天津司法行政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本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方式。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在本市报名人员应当缴纳报名费为22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费后,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照常确认)。确认地点为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天津市司法局。报名人员应当在此期限内按照自己网上报名的预约时间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注:“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2年应届毕业。法|律教育网整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在报名确认时主动向报名工作人员说明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准考证。

  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用的,准予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时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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