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侵权法、婚姻法常考知识点(1)
发布日期:2011-05-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婚姻家庭继承法
1.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的情形;确认无效婚姻的程序。可撤销婚姻的要件、撤销程序与行使期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的适用、对现役军人和女方的特殊保护、法律原则;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夫妻财产系
重点是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5.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遗嘱的特征、有效、无效、变更和撤销。遗赠的特征和有效条件;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6.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与特征;遗赠扶养协议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并存时的效力。
二、人身权
7.名誉权与荣誉权
二者的含义与区别;名誉权的存续。
8.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肖像权的限制。
9.隐私权
隐私权的内容;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