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抵押命题考点分析(2)
发布日期:2011-05-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司考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公益法人的公益设施不得为抵押的标的。
例:某大学向银行举债1000万元,以其下属幼儿园的一座教学楼作抵押,该抵押是否有效?若其以该学校的车队所有的车辆作抵押,则该抵押是否有效?
答:以幼儿园的教学楼作抵押无效;以车辆作抵押有效。
【角度2】以乡(镇)、村办企业厂房抵押的,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例:某村新办了一个砖厂,为筹集资金,向银行借款100万,同时以自己的生产车间厂房作抵押。问:该抵押是包括该厂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法|律教育网整理
答:包括。
三、考点串联 可以抵押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具体包括:
(1)正在建造或尚未建造的房屋可以抵押;
(2)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可以抵押;
(3)以将来的财产办理登记的,原则上有效,只要在一审辩论终结前补办手续,可以有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以农作物抵押的,不及于集体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