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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签字非本人,是否有效?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么?
发布日期:2011-05-16    作者:孙新律师

股权转让协议签字非本人,是否有效?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么?



以他人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授权,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未经当事人追认,合同效力待定,当事人否认则合同无效。一般来讲,未经他人同意伪造签名转让股权的协议都会因当事人明知后否定,导致股权转让无效。股权受让方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以免遭受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
当事人明知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去寻求法院对其权利的保护时,将丧失胜诉权。
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就是因为当事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导致明明能够赢得的案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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