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记忆口诀及对应法条(五)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亡)法审视(释)
于民诉同,惟多释,涉及的法律需要请有关机关解释或确认的
口诀:请他避开漏船
对应法条
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
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
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
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
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
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
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