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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记忆口诀及对应法条(五)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十、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亡)法审视(释)

  于民诉同,惟多释,涉及的法律需要请有关机关解释或确认的

  口诀:请他避开漏船

  对应法条

  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

  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

  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

  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

  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

  对应法条

  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

  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

  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

  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

  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

  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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