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后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1-0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实践中,许多法院对庭审安全非常重视,但对庭审后的安全问题却不以为然。以至庭审结束后至当事人离开法院这段期间往往出现安全“真空”,导致案件当事人相互漫骂、殴打甚至伤害审判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损害法院的威信及形象,而且会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甚至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发生庭审后闹事事件的后果
一是法官安全缺乏保障。案件当事人发生激烈冲突,法官在制止过程中容易被误打。当事人容易将其不满归结于庭审法官身上,威胁着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了法庭威严。二是案件当事人在庭审后受到伤害,社会影响恶劣,容易导致当事人到党委、政府、人大以及上级部门上访,给审判人员甚至法院造成恶劣影响。三是具有群体性和难以控制性。因参与人数较多,双方斗殴,造成损失不小,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化解。
二、发生庭审后闹事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庭审结束后,值庭法警、主审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大多都离开审判法庭,仅留下一名书记员负责核对庭审笔录,一旦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而出手,书记员难以控制局面。二是旁听人员众多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大多数当事人对打官司非常重视,案件审理一般都是公开审理,参与旁听较为方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往往邀请其相关亲属参与旁听为其助威。双方当事人邀请的旁听人员众多,在庭审过程中有不满情绪因怕受惩处而隐忍不发,但庭审结束后情绪就难以控制而激化矛盾。三是法官对庭审结束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尤其对法庭庭审秩序良好的案件更易轻视。殊不知,一旦对对方当事人言语不满,就容易激动,从而发生相互漫骂、殴打现象,以致造成不良后果。
三、确保庭审后安全的建议
一是审判人员对庭审后安全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庭审结束后至当事人离开法院时,值庭法警和审判人员不能离开,随时注意当事人思想动态。对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可安排在不同地点,或不同时间核对笔录,或在核对完笔录后,分别劝导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在不同时间离开法庭,防止双方在开庭后发生争执。必要时可安排法警护送离开法院,确保安全。二是庭审前应强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的应承担法律后果,给想闹事的当事人予以威慑。三是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发现苗头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对言语或身体过激行为立即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人员予以劝离法庭,杜绝矛盾的激化。四是若发生当事人在庭审后闹事情形,法庭其他工作人员应及时援助,予以制止,并向院领导汇报。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好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息事宁人,防止当事人上访。在制止当事人闹事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当事人把矛头指向法官和法院,避免给法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黄朝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