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个人犯罪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自2007年1月15日的《中国联合商报》上,有一版特别策划,主题为“民营企业家难逃宿命怪圈?”充分说明民营企业家不断触犯刑律的严峻事实。
民营企业家的经济犯罪问题,他们围绕着经济犯罪发生,而除了民营企业家,在民营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也存在经济犯罪,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在民营企业的工作便利或者职务便利并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各种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益方面的犯罪。
1、民营企业家犯罪问题的特点
民营企业家个人及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济犯罪的涉及面及其危害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当前全国各地都在重点扶持民营企业的时候,作为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最严重的危机就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的经济犯罪,从这些案例来看,民营企业家犯罪问题有它的共性。
(1)集中在资金问题上,犯罪手段多样化
尽管在具体的犯罪细节方面不一样,但是,民营企业家罪案都是在资金这一块上出现了问题,并且,违法犯罪手段呈现多元化趋势。
(2)法制意识薄弱,陷入犯罪危机
这一点具有普遍意义,比如许多中国民营企业家的资产所有权法律意识非常薄弱,往往认为我是公司大股东,我拿公司的钱就是拿自己的钱。然而这里就有一个让人扼腕的著名案例。看一看这样的一个问题:当个人财产以投资形式成为公司财产时,实质上已经进行了物权转移,这时如果你私自拿走这些已经属于公司的财产,在法律上就会被定性为盗窃。家族式企业最大的管理漏洞就是财务监管失控,其后果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罪名就是“盗窃罪”。
(3)、官权商用、商利官分
在民营企业犯罪问题上,恰恰是出在权不为民所用,被商所用;商利官分,因此出现了所谓的“腐败官员+金融犯罪+国有资产流失”的民营企业家犯罪经典组合模式,而民营企业家犯罪问题东窗事发之日,也注定是大批腐败官员落马之时,这时中国民营企业家犯罪频发的一个原因所在。
2、对民营企业家个人犯罪问题的防范
(1)从宏观的制度层面而言,主要是完善立法,严格法治,对于犯罪现象依法制裁绝不手软,做到有法必依,不管是有权的还是有钱的都严格依法办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犯罪问题的打击力度,以打促防,为民营企业家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使民营企业家健康发展,也净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而企业的发展一定要走法治轨道。作为一个驰聘市场的企业家,一定要学习法律,要知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2)在企业角度,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前提下,还要有针对性预防性的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首先,建立廉政制度,民营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廉政制度,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和重点企业,要建立本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较为科学和可操作的廉政制度,使民营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不能侵占、不敢侵占。
其次、建立企业内部的预防犯罪制度。民营企业特别是较大的民营企业成立预防犯罪组织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违法犯罪预防的监督和落实。而预防犯罪的制度,最为关键的是企业要健全财务、采购、供销等容易引发犯罪的经营环节制度。
第三、就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而言,自身也要加强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法制意识浅薄,不懂法是造成经济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
(3)运用企业家声誉机制来制约违规行为。
法律并是不是万能的,舆论的监督也十分重要,在现代工商社会,信息发达、商誉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更见突出,而企业家、老板都是注意名声的,如果名声不好,企业的产品就难以推销,所以,要发挥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对那些违规的企业加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