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资抑或实践——当前中国人政治意识的简单分析
发布日期:2011-05-09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过年这段时间是一年当中难得的聚会期,吃饭,毫无疑问是中国人聚会的首要形式。饭桌上的人们似乎特别热衷于谈论政治话题。过年的气氛下,政治话题更是充斥其间,让人很容易产生一种感觉,中国人是一个热衷于政治参与的群体。
但这个感觉显然只是个错觉。这一点,只要听听大家谈话的内容就可以得到证明。我在一个饭桌上,听了一个小时的聊天,因为在座多为长辈,我选择了低调的倾听方式,也因此有了一些意外的收获。谈话说到了村官选举中的买选票现象以及军队中的军官买卖现象。村官选举中的买选票现象,并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也许不少人都听说过,不过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根据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县级以下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在实际情况中,基本上只有村一级的一把手是真正可能实现选举产生。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现有的村官买选票现象不同于我们在历史课本上看到的那种卖官鬻爵现象。所谓的卖官鬻爵,是政府内部将某些职位对外出售,并将买官的资金加以使用——一部分可能是中饱私囊,一部分可能用于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村官买选票现象,是说村官的候选人,将金钱或某些实物(最普遍的是烟)送给选民,以换取他们的选票。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村官选举的结果是可以由村民自主选择的,村民是有条件选出他们所希望的村官人选的。军队里面的事情也许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稍有距离,但村官选举是中国基层民主的最主要方式,可以说是许多人能参与狭义上的政治活动的唯一途径。买卖选票的情况存在,反映的并不是基层政治环境的恶化,而是村民对选举权的一种轻视。在他们的眼中,这并非名义上拥有的选举权也只不过是千把来块钱的价值。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涉及到许多问题,除了许多人可能认为的,村民的这种利益短视,我想,更主要的,是有关集体行动的逻辑以及公共产品特性的问题,不过这些问题并不是这篇东西里要讲的重点。重点仅仅在于,我希望指出普通人对政治活动参与积极性的一种缺乏,对政治活动价值所作出的一种低估。
本次饭桌上谈话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一边倒的抱怨情绪。事实上,在许多场合,你都很容易听得人们对政府官员腐败事件频传的不满;对日益上涨的房价以及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屡屡失败的不满;对政府部门对民生问题投入不足的不满,种种不满,不一而足。这些不满,我想,概况起来,就是对利益分配的不满,是对与日俱增的GDP与自身收入增长脱节状况的不满。
某种意义上说,我很乐于看到这种不满,但我希望能够更进一步。我个人的观点,民主的进程,在参与者的维度上,有一个从臣民到公民的转变。这种改变,表现在两个方面,或者说,分成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我认为是目前中国所处的阶段——权利意识的觉醒。我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自身的合法权利。这种合法权利,不仅仅是通过自身劳动活动收入的权利(这在封建时期也毫无疑问是具备的),也扩展到了要求社会资源合理再分配的权利。我们终于比较清楚地意识到,税收不仅仅是取之于民,还应该用之于民。
不过,我们显然还没有进入第二阶段,与权利意识的觉醒相对应的——责任意识的觉醒。我们似乎总是把问题归咎于政府的无能,但却没有意识到政府的无能要由谁来负责。公民,在民的前面带有公这个定语,这意味着只有一个人处于政治参与之中,他才能被称为公民。民主社会中,公民是一个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主人显然应当对这个国家负责。不仅仅是国家获得收益的时候有权利索取,也包括国家出现问题的时候有义务去担当。我们国家出了问题,你我是有责任的。在民主社会,政府被定位成为一个服务的提供者,就好比是个大户人家雇佣的管家。这个管家工作没做好,还喜欢贪主人的钱,并且似乎有点想取而代之的意思,出现这种情况主人是有责任的。显然,一个主人如果说,又不是我的错,他自己不自觉,要乱来,我都是想他规规矩矩办事的。那么,我们无疑会认为这个主人是一个无能的主人,这种对主人的不屑相信更胜于对这个管家的谴责。
官员的任免并没有体现民意,政府的财政收支并没有公开透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法律在运转过程中失灵。这些问题的存在,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政府的无能,而是公民的无能。可以说,任何一种权力产生之后,就会在维持自身存在的前提下不断壮大。既得利益者,显然也总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影响整个社会结构的塑造与社会资源的分配。期待既得利益者的仁慈是一种无知,期待政府替你做主则是一种懦弱。公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主人替自己做主,而不是由谁来为自己做主。主人的位置要靠自己用行动来换取,当然这一切会有代价,敢于承担这种代价,既需要责任意识更需要实践能力。
本文也许到此会给人一种误解,认为我是在宣扬责任意识的觉醒,认为一旦大众具备了责任意识,公民社会的到来也就变得水到渠成。我的确有宣扬责任意识的觉醒,但我不认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实现公民社会。对于某个个体来说,责任意识的觉醒可以是其成为一名合格公民的原因;但对于一个群体来说,责任意识的觉醒恐怕只能是一个公民社会初步形成的结果,这是一种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判断。普遍公民意识的觉醒,需要公民作为一个整体,其力量处于优势地位。这样,公民才有话语权,也才能算的上真正的主人。这种公民力量的壮大,根本上说,需要通过市场经济过程下的实践。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这里不再多说。尽管宣扬的作用有限,我依然认为其具备相当的价值。公民实践的长征中,总需要一些人首先站出来,去披荆斩棘。先驱的下场往往不那么好,先驱的行为往往让人觉得有那么些傻。但没有这些傻人,历史也许就无法迈动前进的步伐。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你我也许都不会成为开路者,但你我应该敬重他们。
【作者简介】
郑小窗,男,浙江江山人,汉族,就读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