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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发布日期:2004-04-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在新世纪之门向我们豁然敞开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法制日报》上发表的重要署名文章可谓是中国法官的二十一世纪宣言:“要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作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毫无疑问,锲而不舍地追求司法公正与效率应当成为新世纪人民法官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那么,什么样的法官,才能肩负起这样的职责和重任,成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

  首先,新世纪的人民法官应该是道德高尚的人。他们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深深懂得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神圣的权力寄托着社会和人民对正义的向往和企盼。因此,他们从不为私欲所动,敬法慎独;他们有很高的人格修养和生活品味,淡泊宁静,深居简出,从不为名利所累,不为金钱和美女所动,用人格牢固地筑起了“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其次,新世纪的人民法官应该是业务精通的人。他们熟知法律,在法律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他们熟知国内法律,也了解国际法;他们拥有严密的逻辑思维方式,能准确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不仅如此,当法官发现因为法律有漏洞或者不符合社会现实的时候,为了使正当的权益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法官还应该有这样的能力:根据其知识经验所支撑的价值思维创立相应的法律规则或者通过自己的见解对法律漏洞加以补充。也就是说,在二十一世纪,法官不仅是社会纠纷的裁决者,而且是法律规则或者原则的创立者,他们不仅要关心对个案的处理,更关心案件中体现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及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影响力。

  应该说,我国目前法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与新世纪所要求的高素质法官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种高素质法官,在目前我国各级法院中不是没有,却为数不多。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到提高法官素质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不懈地做出努力,离这个目标就不遥远。

  首先要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众所周知,司法的行政化是当前司法体制的症结所在,消除司法的行政化气息,也是司法体制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所在。将法院内部的行政业务与司法业务相分离,将行政管理人员与法官相区分,把审判权集中到少数精英的法官手中,给他们权力与责任,也给他们名誉与地位。也就是说,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将现有的法院内部的人员进行分类与筛选,挑出真正的法官。

  其次,要吸纳社会上优秀的法律人才进入法官队伍。目前,在法学界、在律师界以及其它行业不乏道德高尚法律业务精通的人士,但要使法官职业对他们有吸引力,最重要的是抬高法官任职的门槛,使得只有杰出的专业人士才能有资格成为法官。像国外行之有效的作法一样,任何人想要步入法官行业,都要经过多年的努力,并要有杰出的成就。这个杰出群体的吸引力,对于早已在其它法律行业成就的人士来讲,要远远大于高薪的吸引。也就是说,抬高法官的任职条件,要比抬高法官的薪水对优秀人才更有吸引力。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要建立起来的法官终身学习的新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制度,也是在未来使法官队伍不断适应变化的世界和不断更新的知识的非常有效的办法。当然,要造就理想的二十一世纪法官,我们要作出的努力还有很多很多。

  追求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官的崇高职责,而惟有高素质的法官才能担当起这样的职责,适应时代的需求。时代需要这样的法官,正义需要这样的法官,人民需要这样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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