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证收费标准参考(一)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5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75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5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9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