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的宗旨
发布日期:2011-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加强法官能力建设,与干部素质队伍建设,树立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加化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在司法领域内的一种健康体现,对于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利益是人民法院诉讼调解的内涵。
诉讼调解是我国最具特色的处理民商事纠纷的传统,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确立了两项基本原则,即自愿原则,合法原则。而当事人自愿是最本质的特征,是促成调解成功的重要基础。
调解结案,它是法定的结案方式之一,既解决纠纷,又维护团结,也可扩大法院的影响力。这是一种得以充分肯定 的办案效果。由于它有高深的办案技巧,可以说是一项高水平的审判活动,法官没有判不了的案件,却有调不成的案件。如何使案件自愿解决,现不妨对几例案件进行回放,从中是否感受到,在当前社会群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民事诉讼案件曰益增多,而诉讼办案资源溃乏的情况下,作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案结事了,息诉服判,将与现代民事诉讼机制发展趋势相符合,也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佳反映。
一.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是法院关注民生利益,树立法官优良品质的人格体现
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结合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关注民生利益,司法为民的大讨论活动,结合实际工作谈到:作为法官,应具有公正、公平、严谨、和睦、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的人格魅力特质,合理发挥法官的主导作用,营造调解的氛围,应努力促成当事人对法官(法院)的信任度。当当事人对法官产生足够的信赖的时候,诉讼调解才能事半功倍见成效。努力使思想工作高度重视,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导向,突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才能端正办案作风。保证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秉承强烈的社会良知和公正意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是“假大空”,因为没有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作 一名公仆、作一名法官所表现的工作效能将大为缩水。如此,我们不但应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还要有高尚的思想,这样,才能把握全局,完成任务。
王某某诉将某某离婚案、廖某与华某某和任某某起诉李某某借贷三案。考虑到王某某曾因车祸致残,但将某某又强烈要求在法庭上与王某某离婚的决断的态度,为体现人文关怀,彰显和谐司法,法官就积极的做将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在王某某住处就地开庭,当事人无不为法官严谨而又人性化中感悟,这起离婚案件当庭调解婚姻结案。
在调解中,不厌其烦,对有百分之一可能的,就要百分之百努力。廖某某与华某某是邻居,因田坎上栽种柚子树影响了华家农业作业,双方产生激烈冲突。但对廖是否实施了殴打华的行为,双方及20余位证人证词不严谨,相关部门在调处中又乏必要记录,很难确认事实。办案人员没有因起诉金额不高而简单结案,而是进行了三次开庭,一次现场勘验,两次调查,8次调解,并广泛征求双方家人及干群意见后,与双方谈心言和,当即作出了补偿。
任某某与李某某的债务纠纷在田坎地坝调结,当场兑现借款,任某某感激万分的说,还是我们法官好,能体察民情,专门为我的债务案,到我们乡下地坝开庭,作好了调结工作,使这起债务无法收回的欠款,被告5年未给付我一分钱,终于兑现当现给付了我的欠款2000多元。
法官正是有这种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的工作作风,保持亲和力、感染力,从而引发当事人的认同感,使当事人愿意“听”法官的,相互有了情感交融,当事人就愿意接受调处并最后成功。让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信任感,调解才能得心应手。
二、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利益。
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利益,我们作为一名优秀法官,应当深知当事人是纠纷双方的主体,法官即充当裁判角色,两者之间既无利益冲突,也无关系的深浅,法官不能盛气凌人,绝不能自认为高人一等,只是与当事人角色不同,分工不同而已。在调解中要把握基本事实,善于引导换位思考,多感受双方心理,以便化解矛盾。法官如果能恰当地从当事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投入真诚、朴实的情感,促进相互沟通,同时加以情感的投入,依法办案,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将是成功调解的重要基础。如,我审理的83岁岁老翁王某某,膝下六子女,因三子未尽赡养之责,遂状告三子。法官们顶着炎热的太阳,爬坡上坎,到王某某处就地审理,主动为老人递茶水,打伞,扇扇子,搀扶老人┄┄以一个法官的修养和品质,细心照料着老人,以此感化其三子。法官适时开导,加以批评,也疏导老人,其三子常在外打工谋生,家境贫困的现状,促成三子公开在老乡面前给其父道了谦,双方达成协议。大家拍手称快。这就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
三、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法官是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师
我们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加法法官队伍建认,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的大讨论活动中,我们法官在办案中,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症结,往往迎刃而解。面对不同当事人、不同性格、不同思想,努力挖掘内心真正想法,从而采取不同疏导方法。有的当事人恶意打官司,滥用诉权,有的是气官司,有的要求“给个说法”,有的本无打官司之意,只是受人指使,或其他外在原因而起诉,当然也有为维护自已合法权益而诉讼,这就对法官的素质、修养提出更高要求。办案中,自己虽经努力仍不能调解,便与同事共同分析后,进行交叉调解,或委托村、居干部或调解机构调解,必要时还可做亲朋的工作,找准重心突破口,达到调解的成立。重庆兴望开发有限公司刘某与一药厂钱某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涉及到当事人均有一定背景,事件渊源久,有后遗症,事实不明确,与当地村社有长期的纠纷存在,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遂通过交谈了解到刘某起诉的真实目的在于解决因占用土地而与村社的矛盾,起诉钱某只是一个“幌子”。这样,必须把调解重心放在刘某与村社的矛盾症结的处理上。为此,审理中,特意安排村社和镇上干部参加旁听,自然、逐步地将问题引到村社上来作好干部工作,作好社员工作,还作好镇上工作。通过实地考查,提出来三个建议性方案,再通过多方面、深入细致的工作,刘某与村社取得了谅解,矛盾也化解了,从而从诉讼程序上促使了刘某与钱某达成协议。我们法官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法官起到了是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当好了一名人民为人民群众做好调解工作的调解师。
四、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搞好法院的调解工作,做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搞好法院的调解工作,做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我们作为一名好的法官,优秀的法官,首先要熟悉案情,是办案的基本技能,法官不仅要了解基本事实,法律关系,最好还了解当事人个体情况,以及相互关系,社会关系等,所谓“知彼知已,百战不殆。在诉讼调解中,恰当地运用语言技巧,察颜观色,面对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说话方式,法律知识与社会知识面的结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充分说透,营造一个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的氛围,把握当事人心理、性格、,既讲大道理,也讲小道理;既考虑整体,还兼顾具体;既要依法办事又要体现社会效果,端好“公平枰”。抓契机,掌火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授之以法,为案件的成功调解把好脉。例如,胥甲在与陶某经营中欠下债务,久催不付,胥某遂将其告上法庭,陶甲自知理亏,不好意思面对。法官在掌握了本人的好强性格后,没有简单的缺席开庭,当庭判决,而是在电话中耐心交流,从谈话中感受到他与其弟虽是同父异母所生,但感情笃定,深厚,有一定经济实力。法官遂将其弟胥乙请到法庭磋商此事,讲明其兄的债务确与弟无关,但长期产生纠纷对各方都不利,债务终究也是要还的,代兄还债值得肯定。法官通过讲理讲法,正确引导,其弟代兄偿还了此债。又例,重庆纺织厂是特困企业,债务累累,欠下某公司债务多年,酿成纠纷。考虑到该公司追债合法,又是外地企业,法官们不怕炎热,与双方当事人促膝谈心,并一块到企业的的车间实地考察,分析企业困局,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分清正误,一方面面对纺织厂困境,另一方面考虑公司不得已起诉的苦衷,在法官的真情主持调解下,当事人为法官不搞地方保护、从实际出发的司法理念、扎实的工作作风所感染,,纺织厂当即东拼西凑了部分价款给付公司,余欠款以货抵款,圆满解决了本案。这样,既依法办了案,又促进了司法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健康运行,充分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解结案,它是法定的结案方式之一,既解决纠纷,又维护团结,也可扩大法院的影响力。这是一种得以充分肯定 的办案效果。由于它有高深的办案技巧,可以说是一项高水平的审判活动,法官没有判不了的案件,却有调不成的案件。如何使案件自愿解决,现不妨对几例案件进行回放,从中是否感受到,在当前社会群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民事诉讼案件曰益增多,而诉讼办案资源溃乏的情况下,作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案结事了,息诉服判,将与现代民事诉讼机制发展趋势相符合,也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最佳反映。作为一名法要认真理解和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利益,法官要有使命感,高度的责任感,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为民排维解忧,密切联系群众,法院审判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结法官的自身修养,树立法法官的良好形象。
重庆法院 陈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