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抢走父亲店中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
儿子抢走父亲店中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
基本案情:20XX年X月,胡某因赌博输了钱,遂到父亲店中强行拿走店内价值XXXX元的一套西服和现金XXX元。
胡某行为可否构成抢劫罪?
有人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也有人认为,胡某劫取的财产是家庭成员的财产,且为个人使用,不构成犯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胡某主观上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客观上采取了暴力手段,实施了抢劫行为等,表面上看,胡某行为确实符合抢劫罪一般特征,但二人存在家庭财产的特殊性,在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为犯罪。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其中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一般不以抢劫罪论处。”
本案胡某行为符合上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形,不宜以抢劫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