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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
发布日期:2005-02-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容提要:本文在确立中国法学教育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的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明确了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走向:注重全面的素质教育;建立多层次、一体化的法学教育体系;优化法学教育模式;培养即符合基本标准又有特色的法学人才。最后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中的开放环境、教师队伍、学生来源、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因素进行了分析。]

  一、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定位

  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要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综观近现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一个特点:要么全盘吸收,要么彻底封闭。在其发展的初创时期,全盘引进西方的法学教育,其中受日本法学教育的影响最为直接。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里,除了一开始受苏联影响外基本上处于封闭的状态。从1978年以来开始对外开放,但还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

  今天,面向未来审视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我们认为,一个国家法学教育的发展,首先必须植根于本土,植根于我们生存发展的现实环境。因为,一个国家法学教育理论的形成,法学教育体系的构建,法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历史变迁与现实要求。

  其次,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必须面向世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学技术和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使政治、经济、文化的全球一体化趋势加速;加之中国已加入了WTO,开始与国际接轨。因而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须适应全球化的要求,不断更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能及时地反映最新的全球化发展要求。不仅如此,还要加强同亚洲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交流。原因在于,我们有广泛意义上的共同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在历史上形成了密切关系,特别是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有着共同的发展背景和更为深入的交往。

  二、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走向

  1、重视素质教育,突出法学理论的重要地位

  首先,要重视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逻辑学、伦理学、外语等课程的设置,培养法科学生关爱人类的情怀和对社会的认识。同时,还应加强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管理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基本理论及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的传授。法律表现为行为规则,但归根结底是管理和服务于社会的手段。这就要求法科学生具有人文与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这可以说是法科学生全面素质发展中的基础部分。

  全面素质发展最为核心的部分应是对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掌握,其中应突出法学理论的重要地位。应注重对法学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方法论和法律技能的掌握。在这个过程中,充分理解法律衡平功能和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并且在较为深入的层次上,把法律的理念和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起来。

  此外,还应重视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的培养。这是法学教育中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方面,是法科学生能够真正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能力。

  2、构建多层次、一体化的法学教育体系

  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的定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多层次、一体化的法学教育体系。由于中国缺乏法治传统,法律意识薄弱,决定了中国的法学教育应在不同层次上同时发展。首先,第一层次即初级层次是大众化的法学教育,这一层次的教育是要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和一般法学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活中一般的法律服务工作的人才,如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律工作者。第二层次即中等层次是专业化的法学教育,这一层次的法学教育是要培养适合社会多方面需要的专门法律人才,这一层次的人才,要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主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法律工作。第三层次或最高层次,应是精英法学教育,这一层次的人才要有极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能洞察国家和社会生活发展各个方面与法律发展的相互关系,主要从事法学研究、国家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等。

  三个层次的法学教育,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当前,应大力发展第一层次的法学教育,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急需的法律人才;加强第二层次的法学教育,以满足法律职业队伍的需要;逐步发展第三层次的法学教育,以适应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3、法学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标准与多样性的统一

  法学人才的培养,应有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是指专业标准,即所培养的人才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开设法学专业所要求的全部核心课程。但是,法学人才的培养,也应当有多样性,各院校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增设相关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如我们所在的财经类院校,就增设了经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方向的课程,突显了的财经法律人才的特色;同时,还设置了双学士法学专业,培养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4、法学教育模式的优化

  在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法学教育模式必须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积极进行改革和优化。其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立足我国改革开放的现实需要,面向全球国际化发展,重塑中国法学教育观念;重视法科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培养特色人才;根据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培养多层次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

  为此,第一,要实行统一的法学教育及统一有效的专业管理,建立一个透明度高、科学性强的法学教育评价系统,并把这种评价制度化、经常化。第二,要把法学教育建立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之上,取消专科法学教育;第三,法学教育要有比较广阔的适应性,严格的规范;课程结构体系、教材使用、教学环节等方面都应有基本要求。

  三、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诸因素分析

  1、开放的环境

  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定位决定了其发展需要有开放的环境。第一,必须充分开展国内交流。如采用研讨会、专家讲座、教师进修、交换资料、走访考察、合作培养等方式。此外,法学教育单位还应与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法律专业工作者及律师,经常开展交流活动,甚至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第二,大力进行国际交流。这种交流应是全方位的,重点放在法学教育理论、法学教育体系构建、人才培养目标、法学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宏观方面。其方式可采用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校际与学科或项目合作关系、互派学生、派出教师在职学习和短期进修、参观考察等形式。

  2、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法学教育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就个体而言,教师首先要有敬业奉献精神;其次要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再次要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师职业的敏感性;最后还应具有较强的运用外语和计算机的能力。就整体而言,在教师队伍专业知识、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要有合理的结构,形成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的教学和学术梯队,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高质量的学生来源

  要保证高质量法学人才的培养,必须提高进入法学专业学习的门槛。在专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面,一是通过高考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法学院学习;二是从预科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法学院学习;三是其他本科专业的优秀学生转入法学专业学习。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方面,要选拔其他专业的优秀学生攻读法学双学士、第二学位;或者从实际工作部门中选拔优秀人才,攻读法律硕士学位。

  4、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一方面是指要革新传统的教学方法,增强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另一方面是要采用新的如多媒体、远程网络教学等技术手段。

  马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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