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环境保护法精华内容详解
发布日期:2011-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环境保护法
1、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
2、环境民事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原告提出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免举证责任。
第二节 重点法条及预测
一、重点法条
经济法部分的试题,基本是以法律条文为出题根据的,因此命题者设置的命题陷阱也都与法律条文有关。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不要像复习民法、刑法等部分那样把主要把精力花在指定用书上,而应重点掌握法条。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5、7、8、10、11、13、27条。
2、《拍卖法》第6、8、9、18、20、22、27、30、50、51、52、61条
3、《招标投标法》第2、3、4、6、46、66、67条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10、19、20、21、33、34、38、45、49条。
5、《产品质量法》14、17、18、20、28、29、31、33、40条。
6、《劳动法》13、15、16、17、18、19、20、21、25、26、27、28、29、30、31、33、34、35、45、62、73、77、78、79、80、81、82、83、84、99条。
7、《商业银行法》第2、3、12、13、17、22、27、28、29、30、52、64、65、67、68、72、73、74、75条。
8、《证券法》第7、10、11、16、21、23、25、26、31、33、39、42、45、46、51、55、60、62、68、79、83、91、101、117、121、164、167条。
9、《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4、10、12、21、23、26、27、31、32条。
10、《(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6、0、10、11、16、24、28、35、36、38、57、62、72、77、78条。
11、《土地管理法》第2、8、9、10、11、15、16、47、53、54、58、60、61、62、73、77、78、79、81、83条。
1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7、12、13、14、17、25、29、36、37、46、47、50、51、52、53、55、56、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