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朱军律师代理的离婚案子又调解了
昨天下午,我代理的一件离婚案子在中原区法院又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又一件离婚案子以调解结案。
这个案子我代理的是男方,案子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与所有的离婚案子一样,属于婚姻事实上已经死亡,走法律途径只是宣告其法律上的死亡。 女方也很清楚夫妻关系的现状及马上就会面临的结果, 她只是心里不平衡, 想从其他方面找回来。
第一次调解,女方没有来。开庭时,女方态度非常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审结束后,我主动找对方想再与其谈谈我的想法,但她拒绝了。
女方不同意离婚,但也没有和好或者改善夫妻关系的想法。
昨天下午3点半,我们在庭审后又一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之后,签字、按手印------
婚姻有开始,就会有结束,方式一定会不一样。
在此,但愿每一对步入婚姻门庭的人们,最好也要考虑一下婚姻结束的那一天,无论是从形式上或者从感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