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前话:自从司法考试中加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来,每年都会考不少的分值。
小编为考生们汇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讲义,并以图表的方式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便于考生们的记忆。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基 本 概 念 | 法治 | 法律之治,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是依法合理配置权力与权利的社会状态 |
法治理念 | 法治的理性化观念 |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引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性化观念体系 |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构成。 | ||
特 征 | 鲜明的政治性 | |
彻底的人民性 | ||
系统的科学性 | ||
充分的开放性 | ||
本 质 属 性 |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 |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 ||
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各个的方面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理 论 渊 源 | 理论基础 |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 马、恩 | 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尤其是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是宝贵的理论渊源 |
列宁 | 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方式与法律权威,党的领导和公平正义、法的普遍约束力与制度建构等基本问题 | |||
毛泽东、董必武等老一无 | 宪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专门工作与群众论想相结合、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等思想 | |||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 |||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 ||||
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证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 ||||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 | ||||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 | ||||
文化资源 |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 | 民为邦本;公正执法;礼法并用等思想 | ||
有益借鉴 | 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 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 | ||
实践基础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教训,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不断凝练,逐步形成的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成果。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 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平等与正义、“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等司法原则 |
新中国成立以后 |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实施“民主建国”,制定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通过),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创新。 | |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阐释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法律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二次重大创新。 | ||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 | ||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四次重大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对前三次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升华,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邓小平 | (1)法制建设要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2)“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3)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4)“死刑不能废除”;(5)“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6)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7)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
江泽民 | 江泽民同志特别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与法治国家结合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创举。 | |
胡锦涛 | 胡锦涛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理论命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一方面,它是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内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它又从政治法律领域更加丰富和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 | |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盛衰,关系到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 |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 |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
第二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 原因 | 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
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 ||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 ||
内涵 |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 |
法制完备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 ||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 ||
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 ||
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 原因 | 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
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 ||
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面的根本保证 | ||
内涵 | 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 |
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 ||
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 ||
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 原因 |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
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 ||
立法、行政、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 ||
内涵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 |
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 | ||
程序正当是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 ||
及时高效是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 ||
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 原因 | 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 |
是社会法治的工作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 ||
社会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 ||
内涵 | 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 | |
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 | ||
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 ||
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 原因 | 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 |
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 ||
法治建设任务的艰巨性所决定的 | ||
内涵 | 思想领导 | |
政治领导 | ||
组织领导 |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健全完善立法 | 科学立法 |
民主立法 | |
法制统一 | |
体系完备 | |
坚持依法行政 | 行政要合法 |
行政要合理 | |
行政要高效便民 | |
权责要统一 | |
政务要公开 | |
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要不断提高 | |
严格公正司法 |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
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 |
努力树立司法权威 | |
充分发扬司法民主 | |
其他基本要求 | 加强制约监督 |
自觉诚信守法 | |
繁荣法学事业 | |
实施正确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