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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康居)房如何交纳物业管理费?
发布日期:2011-03-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安居(康居)房属于普通住宅,其物业管理费标准执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房字犤1997犦196号)文件规定。但是根据北京市康居工程小组办公室1994年颁布《关于购买康居住宅若干问题的通知》,196号文件中规定的产权人交费项目,即绿化费、维修费、化粪池清淘费、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电梯与水泵运行费仍由购房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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