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在海仲仲裁适用简易程序?
发布日期:2011-02-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但不包括利息,融资利息除外)的案件,适用本简易程序。
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或者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亦适用本简易程序。没有争议金额、争议金额不明或者当事人对争议金额或其确定方式有不同意见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和范围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并予以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