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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诉讼的起诉(概念与条件)
发布日期:2011-0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工商行政诉讼的起诉,是指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判的行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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