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条件
发布日期:2011-0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满足的条件
第一,再审程序的对象必须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特殊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再审程序的对象;
第二,提起再审的理由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确有错误。主要包括:
A、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B、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D、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