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发布日期:2011-0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2、复议请求3、主要事实和理由4、被复议机关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