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发布日期:2011-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形式。
证据种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纳入诉讼轨道。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所以,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同时还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