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因公受伤致残,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为四级,现不能上班,能否跟在职人员同工同酬? 答:你有权享受你的工伤待遇,不一定能够享受同在职人员相同的待遇。而且,您受伤后不能上班,事实上也不能与在职人员“同工”。国家政策保障工伤人员不降低生活水平,如果您的生活水平实际降低,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解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