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周易·噬嗑卦》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发布日期:2011-02-15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周易广大悉备、洁静精微,其中包涵了十分丰富的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如在豫、噬嗑、贲、丰、旅、中孚、蒙、坎、讼、解、师等卦中,生动记载了“讼”、“狱”、“刑”、“罚”等大量法律现象,深刻阐述了“明慎用刑”、“议狱缓死”、“明罚敕法”等颇具启发意义的法律思想。当前,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代背景下,提出并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笔者认为,周易噬嗑卦中蕴含的刚柔相济思想对贯彻该刑事司法政策颇具借鉴和启发价值,以下试从三个方面论之。

  一、噬嗑卦展现了一个生动、立体的刚柔相济的刑事司法思想

  首先,噬嗑卦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刑事司法具有治国安邦的社会功能。卦名“噬嗑”的意思是咬合,“噬”为咬,“嗑”为合。噬嗑卦 由六个爻组成,由下至上,每一、第四和第六爻是阳爻,其它三爻是阴爻,形状如一张嘴,满口牙齿,牙中梗塞一条长棍,必须把它咬断,嘴才能合上。噬嗑卦如何将之与刑事司法联系在一起呢?《尚氏学》说:“上下之不能相合者,中必有物间之;啮而去其间,则合而通矣。国家之有刑狱,亦复如是。民有梗化者,以刑克之,则顽梗去,而上下通矣”。[①]所以,周易作者在解释卦名“噬嗑”时说:“亨,利用狱”,即此卦象征咬合,用以引申社会上有强暴梗阻、谗邪间隔,必须用刑罚除去,社会才能安宁。这里的“狱”不是“监狱”,而是假借嘴巴的形象比喻施用刑法,“利用狱”就是我们今日所说的刑事司法。宋代大儒程颐解读此卦时说“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去天下之间,在任刑罚,故卦取用刑为义”。[②]可见,噬嗑卦是周易中专门讨论刑事司法的一卦,并且指明刑法在治国安邦中的特殊功用,值得后人重视和学习。

  其二,噬嗑卦深刻阐释了“明罚赦法”的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刑事司法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才能实现惩恶扬善、安定社会的功能。刑事司法如何实现这一功能呢?这仍可以从噬嗑卦的卦象上去理解。噬嗑卦是一个由下震 和上离 两个单卦组成重卦,下卦震象征雷,为刚、为动;上卦离象征电,为柔、为明。孔子在《彖传》解释本卦时通过卦象深刻揭示了“噬嗑而亨”的缘由,他说:“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意思是噬嗑卦包含了刚柔两个因素,彼此分明,行动迅速而又明光照耀,像雷和电一样互相配合。孔子又在《象传》中将其引申到刑事司法上,说:“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意思是执掌司法大权的君王要效法雷的声威和电的光明,严明刑罚,公布法令。“明罚”如今日之“罪刑法定”原则,对犯罪行为明确规定刑罚;“敕法”如今日之普法宣传,刑法只有让所有民众知晓,有所畏惧,才不致触犯,所谓“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则莫敢不畏”。[③]

  第三,噬嗑卦精准地推演出“刚柔分明,以柔居中”的刑事司法政策。周易不是机械、呆板地规定执法者必须明罚敕法,而是从多层面、多角度来描述。首先,体现在“利用狱”这个“狱”字上。周易不说“利用刑”而说“利用狱”,有其特别之处。程颐说:“不云利用刑而利用狱者,卦有明照之象,利用察狱也。狱者所以究治情伪。得其情,则知为间之道,然后可能设防与致刑也。”[④]意思是说司法关键在于明察。执法者只有明察秋毫,慎思明断,才能使刑法从文本的力量转化为现实的力量。其二,明察的关键在于明辨。程颐说:“刚爻与柔爻相间,刚柔分而不相杂,为明辨之象。明辨,察狱之本也。”[⑤]但明辩不是简单地明辨是非,而是执法者根据具体案情宽柔相济,行于中道。程颐说:“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⑥],噬嗑卦六五爻为阴柔之爻,居上卦尊位。虽然以阴爻处于阳位,在爻象上称为“不当位”。孔子在《彖传》中说:“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为什么以柔居中反有利于刑事司法呢?《尚氏学》中说:“五不当位,然文明以中断制枉直,不失情理,故利用狱也”,[⑦]这正是周易深刻而独到的刑事司法策略。执法者内怀温柔仁爱之心,外示刚毅果决之行,刚柔相济,宽严兼施,行于中道,如此,刑事司法才能实现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现实中,执法环境是千变万化的,执法者又是如何在不同的环境中贯穿这一方略呢?周易从六个爻的不同情状中,生动、精微地阐释了“刚柔分明,以柔居中”的具体运用,以下试从两个方面论之。

  二、噬嗑卦精微阐述了刚柔相济思想在不同执法对象上的具体运用

  首先,噬嗑卦对初犯提出施用轻刑的宽柔思想。周易第一爻初九说“屦校灭趾,无咎”,意思是说一个人脚上套着木制的刑具,遮住了脚趾,但并没有造成什么伤害,只是受了一些约束,不自由罢了。初九好比今天刑法中的初犯,其过不大,所以不必严惩。但初九又是以阳爻居阳位,刚暴好动。所以,其行为必须追究,但在具体惩罚上可适用较轻的刑罚,以警戒其以后再犯更大的罪行。这样做,表面上看是惩治,实际上是挽救。所以孔子在《系辞传》中说:“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从这里,我们不得不惊叹古人在刑事司法中已深黯“止恶于初故得无咎,罚之所始必始于薄”的轻刑化思想。

  其二,噬嗑卦提出对强硬罪犯予以严惩的刚猛思想。周易第二爻六二爻说“噬肤灭鼻,无咎”,意思是一个人咬松软的嫩肉,连鼻子也掩没进去。其引申意是说一个执法者,虽然内心柔顺中正,但执法断案中并非一味用柔,特别对一些强硬的罪犯,必须执法深严,像咬松软的嫩肉一下子就深深咬进去,以压住其嚣张气焰。《象传》中说“噬肤灭鼻,乘刚也 ”,这是刚柔相济思想中刚和严体现。这使我们联想到当前我国中刑事司法政策中的“严打”方针,严打必须针对社会中严重刑事犯罪,具体来说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重大环境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对这些犯罪,必须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绝不能姑息纵纵容。周易的精微之处不仅在于生动地阐释“噬”字,而且深刻地指出噬的结果“灭鼻”,咬肉连鼻子也陷进肉里或伤灭罪犯的鼻梁。《周易集说》中说“乘刚而刑未尽顺,噬过其分,故至‘灭鼻’,言用刑太深也”。这里,周易提醒人们严惩罪犯虽然从大的方面没有过错,但也会带来一些负面效果。这使人联想到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初实施的“严打”刑事政策。此项政策虽然对转型时期的社会起到一定的维护稳定作用,但也相应产生了人权重视不够、冤假错案机率增高的负面效应。周易六二爻在这里并非否定对严重刑事犯罪用刚用严,而是指刑罚要切中要害,故说“灭鼻,无咎”。这里体现了周易的中正思想,即对严重罪犯,故然要严,但不能偏离中,这样才能没有过失,这对现代刑事司法中如何把握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具有借鉴意义。

  其三,噬嗑卦对穷凶极恶、屡教不改犯罪者提出用重刑思想。噬嗑卦最后一爻上九说“何校灭耳,凶”,描绘了一个重刑犯肩上负着木制的大枷,遮住了耳朵或伤灭耳朵,并说这样的情形极为凶险。《象传》说“何校灭耳,聪不明也”,意思是说这个罪犯听觉失灵。它描述一个罪犯不听告诫,屡教不改,罪行发展到极点,对于这种罪犯只有重刑等待他。

  最后,噬嗑卦一以贯之地强调刑法的教化功能。本爻和初爻联系在一起,始终贯穿着儒家的德主刑辅思想,即刑法的教化功能。对初犯给以薄惩,使其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而对那些改恶从善充耳不闻、罪行发展到极至的严重罪犯,必须处以重刑,以儆效尤。这样才能将治狱之道转化为治国之道,将道德教化贯穿于法治运作中,这正是周易的精华所在。

  三、噬嗑卦十分重视刚柔相济思想指导下执法者的品德修养

  刑法的实施最后要由执法者去把握拿捏,因此,周易十分重视执法者的品格修养,噬嗑卦六爻中有四爻深入讨论了执法者的品格问题,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首先,《彖传》中明确提出执法者必须具有“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的精神素质。执法者执法要宽猛相济,又要雷厉风行、明察秋毫,如《程氏易传》说“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莫敢不畏”、“照与威并行,用狱之道也”。

  其二,噬嗑卦提出执法者在面对强硬对象时要不畏强势、刚直不阿。噬嗑卦第二爻六二爻中提到,面对强硬的罪犯,执法者不能优柔寡断、欺软怕硬,相反,要执法深严,制服罪犯。《象传》用“乘刚”来形容执法者的品格,即应该乘凌于刚强者之上。执法者如果遇到更强硬的罪犯,他们不仅心里不服,甚至通过一些恶劣手段报复执法者。对此,执法者该如何应对呢?噬嗑卦第三爻即六三爻谈到这个问题,爻辞中说“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意思是说咬坚硬的腊肉,肉中遇到毒物,但这不过是稍有麻烦,没有过失。象征执法者遇到十分强硬的罪犯,遇到麻烦。周易在这里不是分析罪犯如何制造麻烦,而是提出执法者最到麻烦要返躬自省,要从自己身上找根源。《象传》中点明了其中的原因:“遇毒,位不当也”。执法断案,必先正位,才能服众。程颐分析到:“六居三,处不当位,自处不得其当而刑于人,则人不服,而怨怼悖犯之,如噬啮干腊坚韧之物,而遇毒恶之味,反伤于口也。用刑而人不服,反致怨伤,是可鄙吝也。”[⑧]执法者不仅要有刚猛的精神品格,还要站准自身在刑事司法的位置,才不会使受刑者生怨。这使人联想到现实司法中的一些现象。前些年,我国将死刑的复核权下放到高级人民法院明显处位不正,高级法院既承担死刑的二审权,又承担复核权,虽然这种制度安排是基于提高司法效率的考虑,但却给执法断案的公正性带来负面影响。审判者既行使权力,又监督自己权力,这必然为滋生司法腐败提供了机会。又如一些地方的公安、检察机关在查办犯罪过程中又插手经济纠纷,明显也是处位不当。执法者在行使公权力时,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否则即使做了好事,也会使民众生怨,引来麻烦。但六三爻为何又说:“小吝,不咎”呢?周易在这里是要启示我们:执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只要秉承一颗公正公义的心,即使遇到了一些麻烦,终究不会引来大的过错。

  其三,执法者在处理复杂案件遇到麻烦时要顶住压力,坚持正固。执法者在具体执法中不仅会遇上强硬的罪犯,甚至会遇到政治压力。某些案件由于罪犯复杂的政治背景和社会背景,给执法者造成很大的政治压力和精神压力。执法者在面对这些案件中,应如何保持自己的道德操守呢?周易第四爻即九四爻谈到了这个问题。“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爻辞中描绘了一个执法者遇到很难办的案子,象咬带骨头的干肉一样,非常不顺利,但执法者保持金箭一样的刚直气魄,在艰难中守持正固,最后逢凶化吉。从此爻的位置上分析,九四以阳居阴,失位而又不中,他可能是案件的承办人,而不是案件的决定人,再加上案情复杂,给执法断案带来了重重困难。在此情形下,执法者只有坚持守正,正直不阿,才能度过难关,带来吉祥。程颐说:“金取刚,矢取直,九四阳德刚直,为得刚直之道,利在克艰其事,而贞固其守,则吉也。”[⑨]但《象传》又给本爻留下一些余音:“利艰贞吉,未光也”。虽然在艰难中守正,会带来吉祥,但执法断案的公正之道仍未发扬光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两个,一是客观上阳居阴位是“失位”,执法者没有足够的职权,只能在艰难中趋正自守;其二是九日秉性刚直,主观上不居中位,是“失中”,执法中不能掌握中道分寸,在拿捏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宽与严、急与缓等具体问题处理上还有不圆满的地方。虽然最终可以带来好的结果,但“用狱”之道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本爻中我们得到启发:执法者除了自身的品格修养外,还需要有一个好的执法环境,包括支持执法者公正独立办案的司法体制,而且执法者在执法时还要不断提高运用刚柔相济政策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其四,噬嗑卦提出最高执法者要具备怀柔中正的职业品格。第五爻即六五爻说“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意思是说,施刑遇到了象咬干肉一样的不顺利,但执法者具备黄金似的刚坚中和的气魄,守持正固以防危害,可以免除过错。六五爻作为执法者,与九四爻有两点不同,前者高居尊位,可以说是执法者中握有生杀大权的领导,第二是这位执法者虽高居尊位,但显得魄力不足,性格柔弱。前一个是优点,后一个弱点,这样的人格特质如何执法断案呢?周易中说要“得黄金”,黄金在古代指铜,“黄”为五色中的中央之色,为一种刚坚的金属。《象传》解释说:“贞厉无咎,得当也”,即执法者居于中位,要注意发扬中道;同时,六五以柔居刚,要注意刚决果断,这样六五以“中”来克服以阴居阳的“不正”,以“刚”来克服性格中的“柔弱”,行为就得“当”,也就转为“无咎”了。易学家谷氏家杰对九四、六五做了一个对比:“四先‘艰’而后‘贞’者,先以艰难存心,而后出入罔不得其正,此狱未成之前,详审之法,人臣以执法为道。五先‘贞’而后‘厉’者,虽出入无不得正,而犹以危厉惕其心,此狱既成之后,钦恤之仁,人君以好生为德也。”[⑩]从中看出,一般的执法者要关注案件本身,不必太关注社会影响和社会关系;而居尊位的执法领导者,就要关注断案后的社会效果,这是执法者在不同处位中应考虑的。

  综上,周易噬嗑卦生动描绘了执法者在“咎”、“吝”、“艰”、“厉”等不同“治狱”环境中如何坚持正固,但最高境界是“柔中”。正如近代易学家马振彪所言:“圣世彰善瘅恶,明威并用,道在雷风行。水懦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焉;火独猛烈,民望而畏之,帮鲜死焉。制刑之法,取火雷为象,盖有道矣。然以柔中为主,仍不失辟以止辟,刑期无刑之意。老子善用柔,经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盖得柔中之道矣。”[11]这与当下构建和谐社会中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强调司法的人文关怀理念是不谋而合的。



【作者简介】
石华,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任职。


【注释】
[①]黄寿祺 张善文:《周易译注》转引《尚氏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0页
[②]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48页
[③]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49页
[④]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49页
[⑤]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49页
[⑥]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49页
[⑦]黄寿祺 张善文:《周易译注》转引《尚氏学》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1页
[⑧]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50页
[⑨]梁韦弦:《程氏易传导读》齐鲁书社2003年 第151页
[⑩]李光地:《周易折中》巴蜀书社 1998年 第195页
[11]马振彪:《周易学说》花城出版社2002年 第224页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