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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小产权房的理由
发布日期:2011-01-29    作者:110网律师
不买小产权房的理由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请看看下面的法律及文件,你就能够知道答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1999年5月6日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
国发〔2004〕28号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7〕71号 2007年12月30日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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