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考试入门知识
绝大多数人对法律职业的认识皆源于影视媒体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法庭中抗辩搏弈的精彩场景。在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的渲染之下,许多年轻人在童年时期就充满了对从事上述职业的向往,以至于在其青年时期就开始积极规划法律职业生涯。
那么法律职业到底有那些?我国《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该条规定: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 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因此,我国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四类职业。由于我国正在进行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为了填补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的现 象,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法律 顾问的归口管理机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资格的考核办法和申请程序,该办法的实施也相应的填补 了社会各基层对法律服务人员的需要。因此,在笔者看来广义的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六类人群。但 是,无一例外的是上述法律职业皆须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其中司法资格考试以其权威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处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顶端。
二、司法考试备考范围
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大门的敲门砖。那它考些什么?这是众多潜在的法律职业从业者热衷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以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科目为蓝本,帮助大家了解司法考试的考察科目及分值分布情况。
1、试卷一考察科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2009年新增的考察科目,在卷一试题中占有较大比重,如单选题的前五道全部都是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外,卷四第一道简答题更是直接考察考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悟。该科目的总分达到了25分,俨然成为司法考试新贵;
《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48分;
《法制史》依旧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共考了5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11分;
《宪法》考了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
《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年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三国法”方面;
《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国际私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国际经济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与往年分值基本持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是2009年司法考试中考查分值最少的科目。
2、试卷二考察科目。
《刑法》客观题考了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
《刑事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3、试卷三考察科目。
《民法》考查了24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70分,考查分值为各科之最;
《商法》考查了10道单选题、9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34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商法》的案例题继2008年之后,不再列入卷四进行考察,所以分值与去年的28分相比,没有太大增长。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考查16道单选题、11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6分。
4、试卷四考察科目。
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该卷的考察范围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答题20分、《法理学》简答 题25分、《刑法》案例22分、《刑事诉讼法》案例21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20分、《民法》案例22分和《仲裁法》案例20分。综上所诉,结 合各考察科目客观题部分,《刑法》总分80分、《刑诉法》总分73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分60分、《民法》总分9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共66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三、司法考试通过后的三证再认识
笔者详细介绍我国司法资格证的分类。司法资格证——即法律职业资格证。该证因其发放条件和适用范围的不同而分为A、B、C三类。A类证的发放人 群是通过司法考试360分的分数线的考生,该证适用于全国范围。B证则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分数线的考生,该证仅在上 述放宽地区适用。C证仅发放给新疆、西藏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单独划定分数线的考生,该证仅适用于新疆和西藏。因此,司法考试360分的分数线只是一个相对 值。我国司法考试最终的录取率是由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检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进行调控的。据司法部高层人士称,我国将在推行司法考试的十年时间内储 备50万个具有司法资格的法律人才,以备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之用。近年,随着国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司法系统的投入以及法学专业的毕业生的不断膨胀,自 2007年以来,我国司法考试录取率有所增长,其主要表现为严格控制A证的通过比率,适当放宽B证和C证的通过比例,引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投身于 西部建设,以缓解西部地区司法系统法律职业人员断层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