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混合过错
发布日期:2011-0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混合过错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作为受害人的相对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即损害结果由双方过错共同造成。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过失相抵”。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时,可减免国家赔偿责任,由受害人承担一部分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