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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11-01-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刑法对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除年龄上的限制外,还对精神病人作出了特殊规定,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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