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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已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10-1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企业已缴纳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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