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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代收的电话费、电费能否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发布日期:2010-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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