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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借、涂改、损毁、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怎么处罚?
发布日期:2010-1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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