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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当时没办收养手续 是否可以继承财产
发布日期:2010-12-10    作者:王学海律师
姜女士:我一朋友收养的儿子今年已经20岁了,户口早就落下了,当时没办收养手续,他是否可以继承朋友的财产? 王学海律师答复:你所说的情况应当认为,你朋友同被收养的孩子之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关系是指在19924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形成的收养关系
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认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应当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
如需要,当事人可以到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当事人也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确认事实收养关系。
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你朋友收养的孩子应当同你朋友的亲生子女一样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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