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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商贸企业领用增值税专用票是否限定份数?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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