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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0:家庭承包方式中的承包方从什么时候起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日期:2010-12-07    作者:程才律师
根据《物权法》第127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成立。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拘束力。通常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始自双方在承包经营权合同上签字确认。该款规定实际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只需发包方与承包工程方达成合意即可,法律并不要求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以登记为要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规定,实行家庭承包时,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在家庭承包中,依法签订承包合同一经成立,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不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承包方便可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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