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发布日期:2010-12-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证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3)自治区计生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规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证机构:
常住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证对象:
成年流动人口(18周岁以上)外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
办证凭据: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办证收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