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高聚工程”中科技创新人才的标准及扶持政策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 一般应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 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主持过大型科技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北京市或 中关村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00万元以上。 获评中关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对于科技创新人才,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持有外籍护照的,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申请材料可办理1至5年期相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符合《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外国人,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科技创新人才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其子女入托或中小学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