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外科学院院士、国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或研究院担任首席科学家或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或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中关村知名企业和高校拟建设的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的海内外战略科学家。
战略科学家的引进参照建立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模式,由市政府会同科技部等国家部门,共同支持战略科学家创办科学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中心)实行所长(主任)负责制,由政府提供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以及所需科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