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凭什么不能搞“有偿家教
教师凭什么不能搞“有偿家教”
目前一部分网友、教育行政机关对“有偿家教”口诛笔伐,恨不得除之而后快,我就有点疑惑:教师凭什么不能搞“有偿家教”?
一、 法律方面从未禁止有偿家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都没有限制和禁止家教,禁止既违背市场规律,也缺乏法律依据。
二、 目前禁止有偿家教的依据
目前对有偿家教处罚的依据主要见于各教育行政机关自行拟定的规范性文件中,教育行政机关固然有管理教师的职权,但建议还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况且如果在八小时之外从事家教,和教育行政机关有什么关系?损害了谁的利益?而随意高职低聘,随意解聘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值得进一步推敲(如无特殊规定,教师原则上适用《劳动合同法》)。毕竟,依法行政是一个基本的要求。
三、 教师为什么搞有偿家教
很大一部分教师是因为收入微薄,从而靠自己的知识赚钱,这本无可厚非。就算收入不微薄,如果在工作之外从事有偿家教,有什么过错?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一向是受鼓励的。这种赚钱总比贪污腐败强多了吧?况且目前高考制度没有彻底改革,家长有需求,市场有需要,为什么不能提供。
四、 有关担忧
可能有一部分人担忧有偿家教影响正常工作,其实我觉得这可以从抓正常的教学工作开始,平时从严抓起,对事不对人,相信我们的目标是让教师把份内的事情做好,而不是束缚教师工作之外的事情。目前这种严厉打击有偿家教的措施,个人意见属于本末倒置。
五、 家教前景
个人意见,有偿家教肯定还是有的,不过由于打击措施比较大,可能会躲避在地下。无数实践证明,堵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相反由于转移到地下,可能还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与其这样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不如规范之,明确价格,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也许这样会更好一点。
纯属个人意见。可以研究,但请不要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