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祥斌”商标系列评论之一:孟祥斌,若是你泉下有知,愿意被人商业利用吗?
孟祥斌:若是你泉下有知,愿意被人商业利用吗?
“风萧萧、江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同样是生命,同样有亲人,他用一次辉煌的陨落,挽回另外一个生命。别去问值还是不值,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体现。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睡去,给我们一个温暖的启示。”这是“感动中国”组委会献给孟祥斌的颁奖词。
孟祥斌同志1979年出生于山东省齐河县刘桥镇刘桥村一个农民家庭。1997年高中毕业后参军,后经组织推荐考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兰州分院。2007年11月30日,孟祥斌同志因奋不顾身搭救一跳江女青年而壮烈牺牲,年仅28岁。
英雄的壮举迅速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金华的婺江之畔、城南桥头,一夜之间摆满了花圈;街头巷尾、英雄牺牲的地方,人们自发通过各种方式哀悼英雄。当晚,1000多名金华市民来到英雄救人的地方,冒着寒风为英雄“烛光守夜”,他的行为感动了一从城市。在2008年2月17日,孟祥斌被评为 2007年度感动中国人物,中央军委追授为“舍己救人模范军人”称号。
这就是孟祥斌,这就是人们心目中英雄的事迹!
但是,在市场经济年代,有人为利益驱动,逐利用“孟祥斌”在一定范围内家喻户晓的条件,嗅到商机,在第一时间注册了“梦祥斌”商标。
从市场角度来看,我从内心佩服“梦祥斌”商标申请者的眼光。因为孟祥斌事迹通过爆炸式新闻报道,“孟祥斌”三字不仅是家喻户晓,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已烙入人心。因此,对“梦祥斌”的商标只要作适当炒作,即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被公众认知,甚至可以被善良的人们认可。若是申请者的如意算盘能够成功,岂不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给打上“梦祥斌”商标印记的商品,一下子被千家万户所知晓?从而会给帖附“梦祥斌”商标商品的商人,带来滚滚的财源。
但是,任何人的民事行为,不仅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同时也不能超越道德规范。因此,人们除不能实施法律禁止性的行为外,还应当遵从“公序良俗”原则。
本篇暂不对申请者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进行评价,也不对国家商标局对“梦祥斌”商标的审查行为予以评价。暂且先问一下老孟:孟祥斌,假如你泉下有知,愿意被人商业利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