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年终利润分配侵害股东权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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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网友提出咨询:
股份制企业年终利润的分配、奖金与股份分红各占的比例是多少?是不是应该以股份分红为主?而我公司分红比例只占利润总额的38.6%,奖金却占了利润总额的61.4%,奖金比例过高完全体现了管理者的意志和少数人的愿望,却侵害了大多数股东的权益,这合适吗?董事会五位成员其股份占总股本23%,分得的奖金及红利却占利润总额的48%,这样合适吗?这与出资人承担相应有限责任并享受出资的相应收益相符吗?
刘晓恩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企业年终税后利润的用途是弥补亏损、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任意公积金、股份分红。没有奖金项。
其次,如果依照公司章程,有关于奖金的规定,那么决定分配多少的权利在股东大会,而不是董事会。
维权途径:
因此,可以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