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80后”离婚案件迅速增长原因
发布日期:2010-09-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石柱法院新收的离婚案件中,“80后”离婚案件逐渐增多,他们的婚姻呈现出结婚快、离婚也快,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逐年上升的独特现象。“80后”离婚案件居高不下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婚姻基础脆弱,年轻气盛,互不相让。从婚前感情基础来看,现在出外打工的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特别是农村的年轻人,打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多,又没有父母的监督和帮助,恋爱比较自由,双方了解不是很深时,就已经同居生活。有些青年男女不注重培养感情,“闪电式”草率结婚,加上“80年后”的年轻人大都是独生子女,长期以来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且年轻气盛,对于这种感情基础不牢靠的婚姻大都说离就离。
二是婚后男女双方了解增多,性格不合加深。婚前一般男性都表现的比较顺从,结婚以后,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男性的部分弱点充分暴露,双方互不体谅,女方难以忍受对方性格弱点,加之现代女性在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使得女性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从而出现了女性提起 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的状况。
三是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破裂。庭审调查反映仍有不少男性认为打骂老婆是天经地义的事。随着妇女在经济上逐渐走向独立,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发生改变,一些长期以来饱受不幸婚姻折磨的妇女不再逆来顺受,而是通过离婚来寻求解脱,使得离婚诉讼案件中以女方为原告的比例逐年上升。
四是因经济困难以及不良恶习等自毁婚姻。主要表现为一方赌博、吸毒或双方下岗,男方不思进取,好逸恶劳不尽家庭义务,且屡教不改,乃至违法犯罪被判入狱,导致婚姻彻底崩溃,女方无力挑起生活重担,引发夫妻感情危机,家庭陷入困境导致女方绝望而提出离婚。
“80后”作为当今社会现在和今后的中流砥柱,他们的婚姻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为有效拯救“80后”婚姻,保持“80后”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石柱法院提出如下三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强调解,做好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80年后”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成长大都比较一帆风顺,在心理承受能力和容忍能力方面均比较狭窄,对于一些案件当事人因一时的冲动而提出的离婚,审判法官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说服双方亲属积极做工作,让双方充分认识到,夫妻生活是漫长而有序的,婚后夫妻生活在一起,要建立一个美好的家庭,夫妻就必须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在共同生活中既保持个性又要接纳对方,由求同存异到追求共性,最后达到共识。
二是依法审判,加强法院的职权能动性。法院应严格把握离婚标准,依法保障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尽量促使双方和好。侧重保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加大对恶意离婚者的制裁力度。对单纯的夫妻感情,无须过多的加以干预,但对于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须要以公职权加以干预,以更好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宣传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观,宣传夫妻平等的婚姻家庭观,为家庭幸福创造气氛,切实提高婚姻质量。注重培养婚前感情基础,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男女双方要有正确择偶观念,切忌草率结婚。注重婚后夫妻双方对感情的维护和培养,共同经营好和谐的婚后生活,特别是在刚结婚几年里,应妥善处理夫妻感情的碰撞,稳妥地度过夫妻生活的磨合期。夫妻双方应当在生活、工作中互相关爱,彼此珍惜,同时提高自身修养,摒弃“大男子主义”或贪慕虚荣思想,抵制酗酒、赌博及吸毒等不良习气,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努力使婚姻历久弥新,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