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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约定未完成任务时,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发布日期:2010-09-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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