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笔记: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犯罪
发布日期:2010-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0年司法考试复习目前正在紧张进行,法|律教育网希望通过整理司考刑法笔记/讲义的方式,能够帮助广大考生去粗取精,把握司考刑法命题考点、重点,取得好的成绩。
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持有”和“私藏”的区别:没有持枪资格持枪的为非法持有;原来有持枪资格的,但丧失资格又拒不交出的为私藏;为了出卖购买或者运输邮寄大规模枪支的,是储存枪支罪。
(2)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因主体不同、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公务用枪只要出租出借就构罪;非公务用枪要造成严重后果。